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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将乐一男子酒后呕吐窒息死亡 共饮者被判要赔偿
  来源:陕西某某环保机械设备培训学校  更新时间:2025-07-10 23:59:01

海峡网6月17日讯 (通讯员 肖庆亮 廖云 海都记者 夏雨晴 ) 正月请春酒,乐男没想到宴请的酒后同事却在酒后被呕吐物堵塞呼吸道导致窒息死亡。近日,呕吐三明将乐法院审结一起生命权纠纷案件,窒息者被判决共饮者共同承担责任,死亡酒宴主人责任最重。共饮

事发2016年2月13日,判赔家住将乐古镛镇的乐男张某在自家经营的餐饮店宴请11名同事,并由妻子杜某、酒后妹妹小张作陪。呕吐席间,窒息者被张某因不胜酒力先行离席。死亡散席后,共饮同事老李已有醉意,判赔众人便就近将他扶到公司休息室休息,乐男之后发现老李无法叫醒,便告知了老李的妻子。

第二天清晨,老李的妻子到公司找老李时,发现他已没有生命迹象。经鉴定,老李为呕吐物堵塞呼吸道窒息死亡。老李的家属要求同桌共同饮酒人赔偿,双方经协商无果,最终诉至将乐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老李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知道饮酒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却不自我控制,最终导致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自身存在主要过错,应承担主要责任。但其余共同饮酒人,未对老李过量饮酒进行提醒和劝阻,在老李醉酒后也未采取救助措施,存在一定过错,应承担次要责任。其中,张某作为酒宴主人,负有更重的照顾义务,其责任应重于其他参饮人员。

此外,老李的妻子明知李某醉酒无法叫醒的情况下,也未采取任何救助措施,也存在一定的过错,可相应减轻共同饮酒人的责任。故判决张某赔偿李某家属50893.05元,杜某、小张及10名同事各赔偿李某家属16964.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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